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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产纠纷的问题,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呢?
发布者:善爱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8-14   |   浏览量:1136

  现在在大城市买房子的越来越多,离婚时分割房产问题也很常见,房产的价值那么大,当我们遇到房产纠纷的时候,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应该如何打官司呢?人民法院怎么处理房产纠纷的呢?下文将有限善爱律师事务所的小编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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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院会受理的房产纠纷


  1、以房子为标的物的房子确权、生意、租借、典当、典当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借、典当等及侵略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顿、联营、入股、署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子相关联的房子装修、装潢、规划、隶属设备的归属纠纷;


  4、以房子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生意等纠纷。


  (二)房产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1、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应当寻找与自己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看谁应负举证责任,自己是否有必要举证,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果自己应该举证,就必须尽力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


  一是真实,这要求当事人万万不能为了达到打赢官司的目的,不择手段编造、伪造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如果这样,不仅注定要输掉官司,情节严重的自己还会吃“官司”。


  二是合法,这里主要强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手段要合法。


  3、把握好举证中心


  当事人在打官司时不能漫无目的、漫无边际地向法院提供证据,而应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及陈述的事实进行举证,这就是举证中心。偏离此中心,就会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4、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


  当事人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但如果不向法院递交,这证据就毫无意义。而向法院提交,何时合适呢?在我国尚无关于提交证据的时限规定,因而从原则上讲,起诉或答辩时、开庭前、开庭中,甚至二审审理时都可以提交证据。但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当事人最好在庭前交换证据,这样既有利于当事人进行事先准备,又有利于法院迅速结案。


  5、证据上交前的审查


  利用开庭审理前审查起诉状或答辩状的机会,审查对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判断其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从而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掌握主动。


  6、举证责任的免除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争议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照《公证法》规定的程序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证明该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真实合法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否则人民法院不得抛开公证证明,另以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7、保密义务


  在举证过程中,当事人还应注意保守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另外,当事人将证据提交法院时,应向法院具体承办该案的法官或书记员索要收据,收据上应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收到的时间,并由法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以免遗失,对己不利。


  (三)房产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


  房产纠纷属于财产案件,案件的诉讼费根据争议的金额按一定的比例来缴纳:


  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则按照0。5%交纳。


  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费用


  以上是由西安善爱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法院处理房产纠纷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若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西安善爱律师事务所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