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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付款后原房主不给过户怎么办?
发布者:善爱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9-04   |   浏览量:1584

  平常我们交易二手房的时候,一般双方在付完款以后都会按照约定把房子进行过户手续,但是也会遇到有些卖家不予配合过户,或者想出各种各样的原因延迟,拖后过户,今天陕西善爱的小编就为你总结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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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购房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比如约定了一定的违约金,卖方如果不配合过户,就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有类似的约定的,买方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其次,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为了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房子其他共有人的阻止,或者房子被抵押办理不了过户等原因.了解真实情况后,要及时的根据情况来协商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最后,协商不成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如果经法院判定后,对方仍然拒绝配合,可以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买方也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按规定,如果双方有房屋协议,卖家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买卖协议书中房屋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不可能合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通常在购房协议书中,就会明确出卖人具有按时配合办理过户的义务.即使在购房协议书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必然是有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的.


  另外,因为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所以一旦卖方不配合房产过户,那么买家钱房两空的话,可能造成较大损失,严重损害买家的利益,所以有必要的话,可以积极起诉处理.

以上便是房产纠纷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我们陕西善爱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专家进行线上回答.